
8月15日,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属6家公立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在市司法局召开泸州市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备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柯剑,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柯剑在讲话中指出,根据泸市府办函(2017)124号文件精神,区县、乡镇建立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司法局也要顺势而为,主动积极作为,指导建立市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拓宽解决家校矛盾纠纷的途径。他强调,目前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使学校内外部矛盾日趋复杂,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校调委的建立具有时代性、特殊性、迫切性,开展校园学生内部矛盾、学生在校意外伤害引发纠纷等调解,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既减轻学校和政府压力,又是一项便民利民工作,不仅要做,还要做好,切实为构建平安泸州、平安校园出一份力。
刘晓锋认为,校调委作为第三方调处机构,是学校迫切需要的依托平台,是依法冶校的重要内容。市属六家公立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把校调委组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也相信,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校调委的成立将会为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确定了筹备组人员名单、联络员名单,明确了校调委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性质以及调解范围,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任务,讨论了调解人员构成、调解阵地建设、调解文化打造等相关事宜。参会成员单位通过广泛的交流提出了相关可行性建议,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阮小蓉) |